2023年4月18日,國家藥監局 公安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調整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目錄的公告》(2023年第43號 )發布,自2023年7月1日起實施。也就是說,從今天開始,我國毒品管制目錄調整,毒品管制數量也將發生變化。
近年來,我國毒品管制變化如下:
一、《麻醉藥品品種目錄》(2013年版)【121種】
三、《精神藥品品種目錄》(2013年版)【149種 】
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決定將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液體制劑(包括口服溶液劑、糖漿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
本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實行。
特此公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公 安 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5年4月3日
五、蘇沃雷生、吡侖帕奈、依他佐辛、曲馬多復方制劑、含氫可酮堿復方口服固體制劑(2023年7月1日起施行)【6種】
六、116種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116種】
七、卡芬太尼等4種芬太尼類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2017年3月1日起施行)【4種】
八、N-甲基-N-(2-二甲氨基環己基)-3,4-二氯苯甲酰胺(U-47700)等4種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2017年7月1日起施行)【4種】
九、4-氯乙卡西酮等32種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2018年9月1日起施行)【32種】
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列管辦法》有關規定,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將芬太尼類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芬太尼類物質”是指化學結構與芬太尼(N-[1-(2-苯乙基)-4-哌啶基]-N-苯基丙酰胺)相比,符合以下一個或多個條件的物質:
一、使用其他酰基替代丙酰基;
二、使用任何取代或未取代的單環芳香基團替代與氮原子直接相連的苯基;
三、哌啶環上存在烷基、烯基、烷氧基、酯基、醚基、羥基、鹵素、鹵代烷基、氨基及硝基等取代基;
四、使用其他任意基團(氫原子除外)替代苯乙基。
上述所列管物質如果發現有醫藥、工業、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按照《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列管辦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予以調整。
已列入《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和《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的芬太尼類物質依原有目錄予以管制。
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2日
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將含羥考酮復方制劑等品種列入精神藥品管理。現公告如下:
一、口服固體制劑每劑量單位含羥考酮堿大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復方制劑列入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
二、口服固體制劑每劑量單位含羥考酮堿不超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復方制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
三、丁丙諾啡與納洛酮的復方口服固體制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
本公告自 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藥監局 公安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2019年7月11日
十二、瑞馬唑侖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2020年1月1日起施行)【1種】
國家藥監局 公安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19年12月16日
十三、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和氟胺酮等18種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2021年7月1日起施行)【18種+整類】
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列管辦法》有關規定,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將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和氟胺酮等18種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一、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合成大麻素類物質”是指具有下列化學結構通式的物質:
公安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文章來源:禁毒圈
文章鏈接:今日起,我國毒品管制目錄發生變化
文字報道:董榮錄
文章編輯:董榮錄